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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马奴回说:“我叫狄滔。”
“是吗?”我叫起这个名字,并不在意他自称为我的一点自尊。
这次我叫了他的名字。我说,狄滔,你吻吻我罢。这个极有礼貌、忍耐心深重的养马奴,连错愕都太过平淡。他牵马的手微微一动。
他的气质是很少人能察觉得出的稳,给人一种玉润金坚的感觉。有些时候不像个低贱的马厩里长大的下人,倒有点家道中落、情操不改的世家公子。我叫他吻我,不过随口一说。带着点外露的戏谑散漫,和近乎赤诚的恶意。方才他被赵骜差点一剑刺穿头颅时还看着我的脸,目光凝在被打湿的嘴唇上。我想起来,靠在马身边,仰起脸,笑起来问养马奴要不要吻吻我。
答应也好,拒绝也罢。
若他真吻了。百害无一益。被赵效知道了他得死。赵骜知道了他也会死。
至于他死了之后谁来夺走赵骜的权势,和张趁步惺惺相惜,斗上上数十几年都不关我的事。弄乱这故事原有的脉络我也不在乎。历史上一个养马奴死了,总会有别的出身卑贱的枭雄出现。故事总会顺其自然发展下去。
他上位的时候我早就死了,他的谋臣将士里有不少是我的裙下之臣,全是思念成疾,英年早逝遭天妒忌的命。没见过我一面的新帝不至于恨我,但估计也觉得离谱,烦不胜烦,后期甚至懒得提拔那些为我作赋作诗的考生。迎合帝王自然是官运亨通,可是总有人执拗,生前舍不得我,自己死了也舍不得,我死了也舍不得。
后来野史中,新帝对祸乱天下美人只有一句平淡无趣的谴责:“红粉骷髅。附骨之蛆。”
他似乎很讨厌我。
算是单方面了解了我的一切,厌恶我大半辈子。嫌我误了他的好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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